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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院级质量工程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相关部门:

为提高学院教师教科研水平,服务安徽省“1188”、宣城市“2+3+4”产业链建设,进一步促进全院教学工作围绕内涵抓建设,提升服务地方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教学研究、科研研究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决定开展2026年度院级质量工程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院级质量工程

本次院级质量工程项目设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验实训、教学研究项目(一般和重点)六类。建设周期为2026.4.1——2028.3.31,具体申报类别、申报条件、项目建设要求、验收标准,见申报指南。

(二)院级科研项目

本次院级科研项目设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科研创新团队项目)、自然科学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三类。建设周期为2026.4.1——2028.3.31,具体申报项目类别、申报条件、项目验收要求、注意事项,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我院在职在岗教职工,近两年有项目延期、撤项的本次不可申报;

2、正在主持院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未结题的教职工不能参与本次同类型项目申报;同一教师主持的在研项目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各部门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需要对申报进行系统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项目;

4、科研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各类院级科研项目限1项,项目参与人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5、科研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查新报告(如中国知网、合工大图书馆),未按要求提供查新报告的,将不予受理立项;

6、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与效益,今后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及省级科研项目将不再单独组织申报,院级项目于2026年11月开展中期检查,检查完成后,分别从通过检查且具有建设基础的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科研项目中择优推荐;

7、严格按照项目配套经费要求填报,申报书预算须与任务书、年度预算保持一致,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建设经费使用须与项目建设成果相关,否则不予报销;

8、鼓励教师自筹经费开展教科研工作,对达到创大相关要求的标志性成果,依据学院教科研奖励文件予以激励,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激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字〔2025〕47号)执行。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申报流程

质量工程申报材料提交:(1)上传申报材料:教职工可从学院官网-服务大厅-登录“教研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上传项目申报书和相应支撑材料的电子版。(2)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原件1份、部门汇总表1份(由所在部门统一报送)。

科研项目申报材料提交:(1)上传申报材料:教职工可从学院官网-服务导航-统一身份认证-教科研-登录“科研协作管理系统”,在申报审批菜单,我的项目界面,点“表单申报”按钮进行申报,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上传项目申报书。(2)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原件1份、查新报告1份、部门汇总表1份(由所在部门统一报送)。

2、注意事项

(1)院级质量工程申报书应参照《2026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质量工程立项、结项与科研立项、结项均需经专家评审后再上报,无评审环节不予推送;

(3)结项提交成果须与项目题目高度相关且结项成果数量不得低于立项申报书填报标准;

(4)禁止同一成果重复申报不同课题。

3、截止时间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16:00,逾期系统将自行关闭不再接受申报书上传。

各部门将项目纸质版盖章汇总表、项目申报书、查新报告一式一份,于3月16日16:00前汇总交至教务处204办公室。

《2026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宣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2026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等申报材料、各类项目申请书,请下载附件。

 

联系人:洪珊珊     联系电话:18726916050

附件.rar


 

教务处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