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教科研项目建设质量,决定开展2026年度教科研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2022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所有院级质量工程项目。
2.2023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以及院级科学研究项目。
3.各类项目检查验收名单和检查验收材料模板参见附件。如没有立项单位规定模板,统一用附件中提供的其他项目结项模板。
二、有关要求
1.应开展检查项的项目未提交检验验收材料,将作撤项处理。
2.所有本次应结题项目须按期完成结题验收,原则上不予延期。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达不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可依规申请延期结题。
3.所有教科研项目仅限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长统一为1年,逾期不再受理二次延期申请。
4.申请延期须提交正式《项目延期申请书》,详细写明项目延期具体原因、现阶段研究进展、后续详细研究推进计划及预期结题时间。
5.已申请一次延期、本次仍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学校将直接作撤项处理。对于所有延期、撤项项目负责人,后续再次申请教科研项目时,相关限制条件统一参照省教育厅当年最新要求执行。
三、材料报送
1.系统登录入口:项目负责人可登录学校官网-智慧服务大厅-教科研版块,分别进入科研协助管理系统、教研平台提交各项检查验收材料。
2.材料上传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对照自身项目类型,选用对应结题模板,完整编制结题报告、研究成果、佐证支撑材料,按系统流程逐项上传电子版结题资料。
3.截止时间:系统上传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8:00,逾期系统将自行关闭。
4.系统问题咨询:线上填报、系统操作及材料上传遇到任何问题,可及时联系教务处洪珊珊老师协助解决。
教务处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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