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我院2019级护理专业学生吴丽敏(考生号19340403114516),于2019年11月在户籍所在地变更了姓名信息。2020年9月,该生向学院申请变更学籍信息(姓名)。将“吴丽敏”变更为“吴沫涵”。为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和公正,防止冒名顶替等违法现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有关规定,我院对吴丽敏申请变更姓名的情况进行了仔细核实。
一、照片比对情况
登录学信网学籍注册平台,提取该生当年考试录取信息中照片,和新旧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户口登记项目更正变更审批表等材料上的照片,进行照片比对,并将照片逐一同本人进行认真比对。通过比对,认定上述照片均一致且与该生相符。
二、确认证明材料真实性
我院发函到该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请该生生源地公安户籍部门对该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仔细核实,通过回复,确定该生提交申请变更信息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有效。
三、学籍信息变更原因调查
吴丽敏是我院护理系2019级护理专业的学生。我院学籍管理部门接到该生变更学籍信息申请,了解到该生之所以申请变更姓名信息,主要因该生原姓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与他人重名较多,给生活学习带来诸多不便,所以申请变更自己的姓名。
经过认真调查核实,我院认为,吴丽敏同学所提供的申请变更姓名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前后为同一人,该生不存在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上学的情况。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因重复户口注销等原因申请变更学籍学历信息工作的通知》(皖公通〔2015〕93号),我院同意为吴丽敏同学变更姓名。
特此说明。
教务处
2020年9月20日